资讯详情

四会市2018年公办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请家长重点关注!

2018-05-17 09:23:25 四会通

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请新入小学、中学的父母收好这份报名攻略!

                  

2018年四会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基函〔2014〕22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6〕107号)、《肇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18〕6号)和《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四府规〔2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按地段划分学区、合理安排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原则。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三)阳光招生原则。坚持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小学招生


(一)入学对象及条件。

   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前日期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且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应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四府规〔2018〕2号)条件。其中,东城街道、城中街道、贞山街道学区户籍适龄儿童须年满六岁三个月(2012年5月31日及此前日期出生),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岁六个月(2012年2月29日及此前日期出生)。

(二)报名办法。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监护人带齐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资料详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须提供证明资料》),陪同小孩到户籍所在地段范围内学校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其中,报读东城街道、城中街道、贞山街道公办中小学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或“四会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招生办法。

  学校根据学位数按下列顺序分批进行招生。

 第一批:招收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招收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第三批:招收非学区户籍,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四府规〔2018〕2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如某学校申请入学积分多人并列学位最末位,而学校学位不足时则采用抽签办法安排入学。

(四)工作安排

 1、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现场报名,提交资料。5月27日至5月29日,学校接受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现场报名。学校在6月15日前完成学生资料审核、公示,公布名单,发出入学通知书。

 2、城区适龄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6月5日至6月7日,东城街道、城中街道和贞山街道适龄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登录教育局指定网站(具体网址待公布)或“四会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报名,申报积分。其中,贞山街道柑榄小学、邓村学校暂不纳入网上预报名学校名单。

 3、适龄随迁子女现场提交资料。6月10日至6月12日,各学校接受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提交报名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初计入学积分分值。

 4、资料审核。6月13日至6月22日,各学校对适龄随迁子女资料进行审核、复核,计算积分,对积分进行公示。

 5、公布入学积分线。6月23日至6月29日,学校划定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分数线、公布录取名单,发出入学通知,并告知监护人本校学位情况及周边学校学位情况。

 6、适龄随迁子女二次积分入学。7月1日至7月3日,各小学在校门口公布本校及周边尚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及尚有学位情况。申请入学积分达不到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入学积分分数线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可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位指引,自行选择到周边尚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登记报名。尚有学位的学校安排值班人员接受报名,并于7月10日前参照第一次积分入学有关程序处理二次积分入学报名、入学积分线划定、公示、录取等工作。

 7、适龄随迁子女回原籍入学登记。7月11日-7月12日,学校接受漏报名或未获得公办学位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回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三、初中招生



(一)入学对象及条件。

   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四会市户籍及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四府规〔2018〕2号)条件的非四会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报名办法。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监护人带齐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资料详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须提供证明资料》),陪同小孩到户口所在地段范围内学校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其中,报读东城街道、城中街道、贞山街道公办学校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或“四会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招生办法

 1、四会中学招生。

    四会中学是一所市直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收东城、城中和贞山街道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及户籍属东城、城中和贞山街道的非城区学校学籍或非四会市学籍学生。路途较远的学生将由四会中学安排住宿。

(1)招生方法:由东城、城中和贞山街道中心小学组织辖区内在读小学六年级学生自愿报名,汇总上交四会中学。

(2)招生人数:900人。

 2、其他中学招生。

 学校根据学位数按下列顺序分批进行招生。

 第一批:招收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招收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第三批:招收非学区户籍,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四府规〔2018〕2号)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某学校申请入学积分多人并列学位最末位,而学校学位不足时则采用抽签办法安排入学。

(四)工作安排

  1、四会中学招生。

(1)四会中学七年级报名。5月22日前,由各街道中心小学以街道为单位上报自愿报读四会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名单及人数。

(2)四会中学七年级电脑派位。6月2日前,由四会中学按各街道自愿报名人数,以街道为单位,按比例通过电脑派位办法,确定四会中学初中一年级入学名单,向社会公布,由四会中学印发《入学通知书》,交各街道中心小学派发到学生手上。学生家长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读四会中学资格。如果四会中学一年级报名注册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则按照实际注册人数安排入学,不再实施第二次电脑派位。

  2、其它中学招生。

(1)学区户籍生及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现场报名,提交资料。6月3日至6月5日,各中学接受本学区户籍及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到现场提交资料,并在6月22日前完成学生资料审核、公示,公布名单,发出入学通知书。

(2)城区适龄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6月13日至6月15日,东城、城中和贞山街道适龄随迁儿童监护人登录教育局指定网站(具体网址待公布)或“四会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申报入学积分。其中,贞山街道邓村学校暂不纳入网上预报名学校名单。

(3)适龄随迁子女现场提交资料。6月23日至6月25日,各中学接受适龄随迁子女提交报名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初计入学积分分值。

(4)资料审核。6月26日至7月6日,各中学对适龄随迁子女资料进行审核、复核、积分公示。

(5)公布入学积分线。7月7日至7月13日,学校划定入学积分分数线、公布录取名单,发出入学通知,并告知监护人本校学位情况及周边学校学位情况。

(6)适龄随迁子女二次积分入学。7月15日至7月17日,各中学在校门口公布本校及周边尚有学位的公办及民办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及学位情况。申请入学积分达不到所属公办学校入学积分线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可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位指引,自行选择到周边尚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登记报名。尚有学位的学校安排值班人员在学校接受报名,并于7月20日前参照第一次积分入学有关程序处理二次积分入学报名、入学积分线划定、公示、录取等工作。

(7)适龄随迁子女回原籍入学登记。7月23日至7月24日,未获得公办学位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中学进行入学登记。仅限本学区户籍生,不接受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四、其它事项



(一)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按照本方案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逾期报名,责任自负。多校重复报名,取消所在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二)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入学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资料报名的取消所在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情况严重者,将予以登记,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一律取消所在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安排入读后,学校要继续对一年级新生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已入读过小学(初中)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依规实施招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小学、幼儿园要统一为入读七年级或一年级的学生出具延续性教育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及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责任。要指导学生家长填写积分入学申请表及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并告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到居住地所属招生区域的学校现场提交资料。 

(三)各学校要安排人员在报名、注册期间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做好计分,入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入学的证明材料,防止出现资料造假、冒名顶替等现象,做到公平公正。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面试、笔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等违规行为。

(五)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局审批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增大招生班额,违者严肃查处。

(六)招生工作完成后,各学校须在本校显眼处公布招生情况,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七)各学校要安排好轻度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中度残疾以上的学生入读市特殊教育学校。

(八)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校讯通、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让招生信息家喻户晓。要将本方案张贴在校门口及所属校区村(居)委会门口。

(九)本方案适用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自主安排,须根据本方案制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18日前报我局备案。

(十)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解释工作,特别对《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条款的解读。如在执行本招生工作方案中遇到问题请向教育局教育股咨询,咨询电话:3336375。


六、本方案由四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2.四会市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地段划分

      3.四会市城区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地段划分

      4.四会市学区户籍(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入学报名表

      5.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

      6.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




附件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须提供证明资料


一、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1、小学:(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2)儿童出生证;(3)儿童免疫证明原件;(4)房产证明(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发票或按揭资料);(5)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

 2、初中:(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2)儿童出生证;(3)房产证明(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发票或按揭资料);(4)四会市学区户籍及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入学报名表(此表可在教育局网页下载或到学校保安室领取);(5)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6)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

 1、小学:除提交“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试行办法》“附件3”所列相关证明材料。

 2、初中:除提交“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试行办法》“附件3”所列相关证明材料。

三、适龄随迁子女

   必须提交资料:

(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儿童出生证及大一寸免冠相片1张

(3)免疫证明原件;(初中不需提交)

(4)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父母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

 ①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屋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加盖备案章及“四会市房产服务中心”字样的公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发票;

 ② 属自建房的,提供辖区村(居)委会宅基地证明、水费(电费)缴费簿和近三个月的缴费清单;

 ③ 属租房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村委(居委)加具意见的《住房租赁合同》和所租住户主房产证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④ 居住在工作(就业)单位宿舍的,提交工作(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居住地所属村委(居委)加具意见的证明或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以上四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如果是适龄随迁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村(居)委员出具并由公安部门加具意见的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供适龄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房产的查档证明。)

(5)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① 在当地供水(供电)部门缴纳水费(电费)的缴费簿和缴费清单;

 ② 经居住地所属村委(居委)出具的连续居住证明或四会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以上二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

(6)儿童父母稳定职业证明材料:

 ① 适龄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在我市工作(就业)单位出具的盖公章和法人签名的证明;

 ② 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③ 在我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账户对账单或有关证明。

    (以上三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

(7)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此表可在教育局网页下载或到学校保安室领取;网上预报名适龄儿童无须提交此表,由学校打印)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1)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交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任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半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账户对账单或有关证明。

(2)延续教育材料。适龄随迁子女在我市许可办学的幼儿园、小学接受教育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要真实,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二:四会市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表

(单击看大图)

附件三:四会市城区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表



附件四:四会市学区户籍及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入学报名表


附件五: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


附件六: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来源:四会教育



文章转自公众号:四会通

微信图片_2018013109124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