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召开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及春耕生产工作会议
2020-04-01 09:54:35 肇庆农业农村
会议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统筹抓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切实抓好我市春耕工作。积极扩大以水稻为主的粮食播种面积,确保今年全市早稻完成面积不低于124.78万亩,全年粮食种植面积不低于297.15万亩。把扩种早稻面积与耕地弃耕抛荒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夺取粮食和农业丰收。 会议要求 要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精神,强化依法依规抓弃耕抛荒整治的思想。参加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开展整治的依据和抓手,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责任。
会议要求 要坚持“十个结合”,形成全方位推动弃耕抛荒整治合力。开展农村耕地弃耕抛荒整治,涉及农业农村工作方方面面,要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核查发放工作、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普法执法、制定村规民约等十个方面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真抓真治,抓出成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 要加快搭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依托现有县镇两级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将平台扩展升级成为全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 ✔二是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 ✔三是支持村集体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和水面等资源,通过合作开发或招租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 ✔四是推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探索“优先股”、“先租后股”等方式方法,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有稳定收益。 ✔五是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统筹集体土地或托管农户承包地,开展生产经营或收费服务。 ✔六是依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各平台”,与当地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熟的民间市场或网络平台资源等进行对接、合作或共建,拓展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渠道。 ✔七是农村土地流转,应当通过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规范进行,并按《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会议强调 要压实各方责任。 一是压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管理主体责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耕地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是压实发包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主体责任。发包方是耕地的所有者和直接管理责任者,是本次耕地整治的实施主体。 三是压实承包户(农户)履行法律和承包合同义务的责任。承包户(农户)有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弃耕抛荒整治流程图讲解
会议还对农村耕地弃耕抛荒整治行动进行业务培训,梳理工作思路,对整治流程进行详细讲解。
来源:肇庆农业农村